作為社區的安全衛士,對社區建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需要履行的義務更是關系著社區安全發展,而作為一名物業保安不僅需要履行安全義務,同時還需預防由于個人原因而導致的錯誤,針對這種情況,規定了一下兩條保安人員應履行的義務。
第一、物業是否對業主造成人身和財產傷害應承擔的責任
大家都知道物業公司履行維護社區正常運行的責任并不能使用嚴格的法律來評斷,這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是行不通的。而其中對于業主在小區內造成的人身和財產傷害就需要保安來維護和承擔適當責任了,保安可以對其進行調解,同時業主還可以依據管理規定向物業公司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出適當的賠償。
第二、被告是否履行小區的安全保障職責
在小區管理中,安全保障職責是最棘手的問題,根本不知道到底是物業公司或者是保安人員還是業主自己造成的,針對這種情況,如果兩者之間發生矛盾,業主認為保安人員沒有正常履行安全職責,比如沒有安裝防盜網或者是在管理上有缺陷。這樣造成的矛盾終究會到達上法院的地步。
針對以上規定的兩大義務,保安人員需按照規定正常履行自己的義務,如維護業主合法權益,同時還需提供正常的安全措施,同時業主也需配合保安人員的工作,不能依據自己的情緒行事,影響保安人員的正常工作。
保安人員與業主的相互合作才能營造出物業小區美好的環境,促進小區健康發展。